演出经纪许可证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的机构申请的许可证。该证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为两年。根据 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层级有关事项的通知》,演出经纪机构的设立不再需要经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在此之前,仍需按照原规定办理。
演出经纪许可证是什么东西啊?
演出经纪许可证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的机构申请的许可证,就是从事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的机构需要取得的一种许可证。
申请条件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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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5、资金证明。
申请流程
1、申请机构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文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颁发演出经纪许可证;
3、申请机构持演出经纪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费用
申请演出经纪许可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注意事项
1、演出经纪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交回原证。
2、演出经纪机构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演出经纪许可证。
3、演出经纪人员在从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违反规定,在演出经纪机构中从业;
-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演出经纪机构从业;
- 在两家以上(含两家)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的演出活动中从事组织、协调、项目开发等非演出经纪业务;
- 隐瞒、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演出经纪许可证是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的机构必须取得的一种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资金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文化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许可证、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申请费用为零,申请时需要注意相关事项,如变更备案、不得伪造许可证、禁止从业中的违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