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主体,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原许可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等。,2.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文化局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3. 受理审核:文化局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4. 变更许可证: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文化局。
《一文详解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主体手续》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的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文化主管部门管理演出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演出活动合法、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如果您想要变更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主体,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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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
3、变更后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新的演出经纪机构签订的演出经纪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如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需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上的地址发生变更,需提供新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变更
1、登录所在地文化局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地文化局的窗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至文化局;
3、文化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文化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受理后,文化局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勘查结果做出审批决定;
5、审批通过的,文化局会颁发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网站上公示;审批不通过的,文化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市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演出活动;
3、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4、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原许可证失效;
5、申请人在变更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困难,可以咨询所在地文化局或相关专业机构。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主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手续,需要申请人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顺利完成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主体的手续,祝您演出事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