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截止时间暂未确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文化和旅游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优化涉企服务 推动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取消“首次申请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 20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各方的合作文件以及投资各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
一文读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什么时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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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7 月,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结束时间尚未确定,文化和旅游部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结束时间产生了重要影响。
《通知》指出,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恢复受理和审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涉外营业性演出的举办单位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后,应在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 20 日前,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营业性演出延期举办申请》,说明延期举办的理由、期限、人员信息等情况,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回复。
这意味着,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结束时间将根据每场演出的具体情况确定,最晚不得超过演出举办前 20 日,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具体的结束时间可能会根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通知》还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举办单位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举办单位应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演出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演出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举办单位还应在演出活动结束后 10 日内,将演出情况书面报告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结束时间暂未确定,最晚不得超过演出举办前 20 日,举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演出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信息,可关注文化和旅游部的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