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8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该处罚的依据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同时根据该条例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8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怎么处罚?
随着文化娱乐产业的蓬勃发展,营业性演出活动日益增多,一些演出组织者在没有取得合法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售票并进行演出,给观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潜在威胁,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进行处罚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一、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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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8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行政处罚
除了法律责任外,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的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人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
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通常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能会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能会吊销许可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罚。
三、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外,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的行为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演出活动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导致观众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观众可以向演出组织者或者售票方要求赔偿。
在实践中,观众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演出组织者或者售票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直接损失,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间接损失。
四、刑事责任
如果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实践中,对于构成犯罪的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行为,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售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为了保障观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议演出组织者在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前,务必取得合法的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观众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合法的演出活动,避免参加无许可证售票的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