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机构必须取得的许可证。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未经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8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对于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机构,取得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
关于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详细介绍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的许可证,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项目和经营期限内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申请条件
1、主体资格: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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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地设施:演出场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3、演出人员:演出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艺术表演能力和职业道德,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4、内容合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内容。
申请材料
1、申请表:填写《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
2、营业执照: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3、演出人员:演出人员的身份证明、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4、演出合同:与演出单位签订的演出合同或者协议。
5、场地证明:演出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6、安全评估报告:演出场地的安全评估报告。
7、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或者其授权的区县文化和旅游局。
3、受理审核: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或者其授权的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4、现场勘查:对申请单位的场地设施进行现场勘查。
5、审批决定: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领取许可证:批准的,领取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和续期
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续办的决定。
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必备许可证之一,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申请流程进行申请,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