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1. 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3. 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需注意的是,演出经纪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演出经纪许可证办理条件及要求
一、办理条件
1、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 需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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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出经纪资格证是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演出经纪人员的名义从事演出经纪活动;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从发证日期开始算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延续有效期同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需达到 10 万元注册资金)。
3、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资格证》)(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从发证日期开始算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延续有效期同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5、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场地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
6、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入资单等)。
三、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可要求申请单位进行整改。
4、决定:审核通过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核不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领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许可证。
四、审批时间
法定审批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是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演出经纪人员的名义从事演出经纪活动。
4、演出经纪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5、演出经纪机构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不得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垫资。
6、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守文化主管部门有关经营和演出活动的规定,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开展演出经纪活动的必要条件,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