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可以在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理。申请单位需要先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办事大厅”-“在线办事”-“营业性演出审批”系统中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在受理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则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重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哪里办的呀?
重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在重庆地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的许可证,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均需要通过相关文化部门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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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4. 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2.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 演出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 资金证明。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2. 在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
3.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4.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审核通过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申请单位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3.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申请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5. 申请单位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得擅自变更许可证的内容或者超越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6. 申请单位在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观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7. 申请单位在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不得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8. 申请单位在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拒绝或者阻挠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
重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并不复杂,只要申请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申请,就可以顺利取得许可证,申请单位在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观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