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权限,1. **申请条件**:, -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资金、场所、设备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技术设施、技术方案和节目监测监管网络。,2. **申请材料**:, - 申请报告、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章程。, - 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需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办公场地证明。, -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3. **申请流程**:, -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广播电视许可证的办理权限是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省级管理部门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等活动的许可和监管权力。
一文读懂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权限
广播电视许可证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给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放、传输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许可证件,持有广播电视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才能合法从事广播电视业务。
一、什么是广播电视许可证?
广播电视许可证是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给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放、传输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许可证件,持有广播电视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才能合法从事广播电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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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权限
1、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可以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请广播电视许可证。
2、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以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个人的许可证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审批。
3、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以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个人的许可证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三、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根据申请类型和所在地,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机构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金证明、场所证明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办理权限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3、受理审核: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4、实地考察:受理审核通过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备、技术等进行实地考察。
5、审批发证:实地考察合格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并颁发广播电视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广播电视业务。
3、广播电视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申请人应提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4、广播电视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出卖、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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