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办理流程如下:,1. 准备年检材料,包括许可证正副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机构章程等。,2. 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3. 经审核后,领取年检合格通知书。,,如未按时年检,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应尽早准备年检材料,确保年检顺利通过。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怎么办理?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均需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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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检时间
年检工作一般在每年的 1 月至 3 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通知为准。
三、年检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
3、上一年度本机构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目录;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年检流程
1、准备年检材料;
2、将年检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3、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换发新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审核不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五、注意事项
1、年检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年检期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应当暂停制作、播放广播电视节目;
3、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4、对违反年检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要求,认真准备年检材料,及时报送年检材料,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