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条件**:,1. 有机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2.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4.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技术手段。,,**要求**:,1.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2.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标准;,3. 有必要的技术设备、资金和场所;,4.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文详解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的条件及要求
广播电视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放等业务的必备资质,为了规范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广播电视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帮助有意从事广播电视行业的人士了解相关程序和规定。
二、申请主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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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 3 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3、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 3 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四、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2、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申请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5、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6、批准的,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许可证管理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制作经营范围、制作机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制作。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3、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6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4、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转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3、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放等业务的必要步骤,本文详细介绍了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希望能为有意从事广播电视行业的人士提供帮助,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