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许可证**,是指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家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事项进行审批颁发的许可证。该证分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等,有效期为三年。办理该证需要前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其价格通常在 500-1000 元之间,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而异。
一文详解北京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攻略
一、引言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拥有丰富的广播电视资源和广阔的市场需求,如果你想在北京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业务,那么你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北京广播电视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帮助你顺利获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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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图(法人提供签字,自然人提供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简历: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不少于三名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的专职人员)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
场地证明:办公场地的场地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或入资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其它材料:如影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网上申请
-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进入“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管理系统”。
- 注册并登录账号,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3、现场审核
- 网上申请提交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进行现场审核。
- 审核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所需费用
1、申请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费用为 300 元。
2、评审费:如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评审费用为每个节目 3000 元。
3、公告费:如果需要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上公告许可证信息,公告费用为每次 300 元。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应当清晰可辨。
2、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条件。
3、申请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定,不得制作、播放违法违规节目。
4、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应当申请延续。
五、总结
北京广播电视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建议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还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定,不得制作、播放违法违规节目,祝愿各位申请人顺利获得广播电视许可证,开展广播电视业务。